刑事犯罪 法律宣传 公民守法
请认真阅读此文,了解一下疫情期间哪些事是绝对不能做的,也许对你或者你的亲友都有帮助。
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各级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之规定正在应对处理疫情,一切都依法有序进行。
作为公民,在此关键时刻,自应与政府步调一致,做到遵纪守法,切莫为一己之私而触犯国家法律,成为人人谴责的千古罪人。
重点关注一下!在疫情期间,居心不良者可能会涉嫌下列犯罪:
一,在疫情期间,政府必然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采取严格的预防控制措施,比如适度限制疫区人员随意进出、对疑似者隔离观察治疗等,这都是为了避免疫情继续蔓延的必要手段,如若故意违反,情节严重的将有可能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刑法》第330条是这样规定的: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二,在疫情期间,公民应当重点留意和相信政府权威发布的疫情信息,切不可信谣传谣,更不能编造谣言通过微博、微信朋友圈等方式在网络发布,情节严重的有可能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刑法》第291条之一第二款是这样规定的: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在疫情期间,如果为谋取私利而做昧心之事,趁机生产销售不合格的医用器材,如口罩或其他消毒器械等。这种行为非常可耻,情节严重者将可能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刑法》第145条是这样规定的: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在疫情期间,为非法谋利而生产销售劣药假药,此行为最为不齿,令人发指,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将有可能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
其中《刑法》第141条是这样规定的: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注意了,生产销售假药的最高刑罚是死刑!死刑!死刑!重要的事情讲三遍!莫一失足成千古恨。
此外,还有《刑法》第142条规定的【生产、销售劣药罪】。什么是劣药?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就是劣药。构成犯罪的,最高可处无期徒刑。
五,每逢有灾难发生或有重大疫情期间,往往有不法商家昧着良心趁火打劫,囤积居奇和哄抬物价,比如数倍于原价向群众销售所需的口罩等,这些行为将有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
《刑法》第225条是这样规定的: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病毒无情人有情,在此非常时期,公民应当众志成城抗击病毒,在政府的领导下携手共渡难关,切忌添乱,做出违法犯罪之事,那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