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就现在的案情信息来看,最终的案情走向分明可以走向两个极端。一种是:女孩的母亲愚昧无知,轻信十恶不赦的鲍毓明,将女儿送入虎口。一种是:女孩的母亲心术不正,想以女儿为诱饵,对鲍毓明进行讹诈,只是鲍毓明也不是吃素的,于是恶人相争,事情走向狗血。
只是,无论哪一种可能性,女孩都是“牺牲品”。说实话,她在最好的年龄没有接受完整的教育(近三年半失学状态),而是陷入世间最残酷的纷争,这着实是一种莫大的悲剧。所以,对于这起案件来讲,“受害人”是确定的,但是“加害者”却充满不确定性。起码,在真相未被揭开前,不太好下结论。
在舆论的对位上,很显然“养女方”(养女及养女生母)是完胜的。但是,在法理层面,“鲍毓明”不见得会被完全套住。因为,从鲍毓明姐姐回应的言外之意中,不承认是“养父女”关系,却承认见过老家的父母,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在“暗示”更多关系的可能。
事实上,在最新的报道中,“养女”称自己的母亲和鲍毓明是恋爱关系,但“未领证”。从这个层面上推定“见过父母”,似乎也在情理之中。并且,就这个关系程度而言,所谓的“养父女”关系可能也只是道德上的认证。因为,没有结婚,最多也只能叫“叔叔”。
于此,女孩母亲“冲灾”的说法,自然就有些牵强。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刻意回避着什么。当然,这些细枝末节,依然不能证明,鲍毓明和女孩发生关系的正当性。因为,就未成年女孩来讲,在整个事件中,很大程度上,并不能独立判断自己的处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