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现在的女儿,和未来的妻子。”
可以看出这简直是一个连环圈套。
而鲍某明显然很懂法,他在个人博客《律动空间》上曾撰有《从“嫖宿幼女”看未成年人保护的差距》一文。
他在文中写道:
“我国目前对幼女性侵害的打击确实存在不足。在此,呼吁有关部门尽快采取有效可行的立法和司法举措,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尽量避免给有特权的人物以可乘之机。”
值得注意的是,小芳被鲍某明第一次性侵时刚满14周岁。
满了14周岁就不再是幼女,如果女孩自愿,发生关系也不算违法。
鲍某明当然知道,因为他是具有中国律师资格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师资格。
一个精通法律的律师,通过钻法律的漏洞,试图让自己逃脱于法律之外。
而且他早有预谋,一直在浏览送养女宝宝的页面。
他口口声声对媒体说,自己不会触法律底线,但真相却触目惊心。
目前,与鲍某明有关的企业先后发出公告,其职位已经全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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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某明这样一个人面兽心的渣儿,在这四年多的时间里,做了什么呢?
而坠入深渊的女孩小芳,又经历了怎样的噩梦?
2015年12月31日,在一个迎接新年开始的日子,鲍某明强行脱掉小芳的衣服,然后第一次侵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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