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北大女生包丽去世。包丽的母亲接受采访曾称:“如果不是遇到牟林翰,也不会有现在这样的事情发生。”她还提到,在包丽自杀到住院期间,半年多时间里,牟林翰除了此前交了一点医院的治疗费用外,其一家人对包丽不闻不问,“从未有过联系。”
这起导致一个人去世的悲剧,与家庭教育有没有关系,网上众说纷纭。对于作为个体的北大学子牟林翰,其心理网上曾有众多分析,这里不再赘言。本文将关注广域性的家庭结构变化,从心理学角度解析家庭机构变化给家庭教育带来的问题。
(以下为上篇)
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自1971始,几经变更,迄今已执行49年,中国的家庭结构随着出生人口的变化而逐渐变更,在大中小城市多数家庭,部分农村家庭,人口结构都已变为“四、二、一”自然结构,孩子成长的家庭环境发生了长周期的显隐性病变。
我国家庭结构的显性不良因素主要有:1、家庭中缺父或少母,或父母双方在外工作,由老人照顾小孩,核心家庭层缺失,或者直系家庭层人员常态陪护缺乏;2、父母离异,孩子由一方管理或双方托人代管,甚至双方均放任不管。
而家庭结构隐性不良因素主要有:1、家庭生物关系结构的破坏——由于婚外情、婚前性关系的复杂化,部分城市家庭中的难以言说的生物关系混乱情况越来越严重。2、家庭社会关系结构的破坏——当今人才交流的频繁,家长工作性质的影响等导致很多家庭中一家人生活在一起的可能性越来越小,孩子往往面临与钥匙为伴的尴尬境地或与保姆、宠物、玩具为伴。3、家庭心理关系结构的破坏——孩子在家里唯我独尊,缺乏约束,缺乏同伴游戏等,心理成熟不良动因越来越复杂多样。4、家庭中家长意识不良,性格恶劣:有的家长思想观念不正确,整天在家长发牢骚、说怪话、散布对社会的不满情绪;有的家长修养差,行为粗鲁、满口脏话;有的家长思想迷信,搬神弄鬼;有的家长极端自私、损公肥私;有的家长酗酒、吸毒、偷窃、斗殴,家风不正。家长作为上位结构,其言行对孩子的影响长达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