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思在北京的延庆监狱服刑。
一系列令人瞠目结舌的“减刑”,接踵而至。
第一次减刑:2007年6月25日,也就是坐牢仅仅2年4个月,郭文思就获得第一次减刑——北京市高院裁定,他从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9年;政治权利,也由终身剥夺,改为只剥夺九年。
第二次减刑:只过了1年2个多月,即2008年9月20日,北京市一中院,裁定对郭文思的第二次减刑,减刑10个月。
第三次减刑: 1年2个月后,2009年11月20日,北京市一中院,又裁定对其减刑10个月。
第四次减刑:又是1年2个月后,2011年1月20日,北京市一中院,裁定对其减刑11个月。
第五次减刑:又是1年2个月后,2012年3月20日,北京市一中院,裁定对其减刑11个月。
第六次减刑:1年1个多月后,2013年4月26日,北京市一中院,裁定对其减刑11个月。
第七次减刑:1年2个多月后,2014年7月17日,北京市一中院,裁定对其减刑1年。
第八次减刑:1年3个多月后,2015年10月29日,北京市一中院,裁定对其减刑1年。
也就是说:自从这减刑的裁定权,归到北京市一中院之后,平均1年2个月左右,郭文思就获得减刑一次,7年多的时间里,他累计获得了7次减刑,总计减刑6年5个月。

第九次减刑:郭文思的第九次减刑来得稍微慢一点,2018年10月22日,“憋了”将近三年后,北京市延庆监狱,又提出对郭文思的减刑建议。
“北京市延庆监狱认为,罪犯郭文思在服刑改造期间,能认罪服法,服从管理,积极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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