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月24日,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宣判,郭文思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这是2005年01月19日新京报对案的报道:
本报讯(记者王卡拉)“佳妮的死是我一辈子无法弥补的错!阿姨,对不起……”昨日,坐在被告席上的郭文思用颤抖的声音表达忏悔。
去年8月29日凌晨3时许,在崇文区黄河京都大酒店,北京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系22岁的学生郭文思因感情问题与女友段佳妮发生争执。
他用枕头闷堵女友口鼻,致使女友窒息死亡。
(本报曾于去年8月30日对此事进行了报道)昨日,北京市二中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我们曾经为对方付出了太多……”当在法庭上提起与段佳妮一起的时光,郭文思的肩膀抖动了一下,哽咽得几乎说不出话。
旁听者被感动得不断拿纸擦拭眼泪。
他说,两人建立恋爱关系之前,段曾与另一人发生关系。
事发当日,两人在宾馆内曾就此事发生争吵。
随后,他从侧面掐着段佳妮的脖子,将她推到床上,并用枕头捂在了她头上,“我也吓傻了。
”郭文思说,事后他想到了自杀,“触电、割腕都想到了,还在床头留下了绝笔。
”证据显示,郭文思还在事发现场的电视机节目单上写下了“对不起”三个字。
在法庭上,郭文思希望有机会能为段佳妮的母亲尽孝,“今天我以杀人犯的身份坐在这儿,我想对她母亲说,‘阿姨,我确实非常爱她,非常抱歉。
’我这种行为给双方家庭带来了极大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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