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又发表“三问”:究竟是猥亵还是强奸?“输送”幼女是否存在病态利益链?嫌犯有无性侵女童前科?评论强调,决不允许任何人享有法外特权。
2019年7月10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王振华批捕; 但是随后呢? 公开的报道显示,一直到了去年11月,媒体才曝出进展。
根据《刑事诉讼法》一般侦查羁押期限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也即是说,一般案件警方可以侦查羁押的上限是3个月。
而至今,9个月的时间过去了,网上仍旧没有查到相关的消息讯! 对此,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表示,一定会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公诉,不会超限! 有人曾说,向媒体爆料比向警方报警,要管用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