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据《新京报》报道,目击者称,事发时这名男子在收银台不戴口罩打电话,其身后排队的老人让他戴上口罩,引发口角。后郭某某将老人推倒,并殴打老人,致使老人昏迷不醒。超市一名经理阻止郭某某离开现场时,也被其打倒,随后郭某某又打倒并咬伤了阻止他的另一名超市员工。
多个信源透露,上述郭某某即2004年“北工大女生被杀案”中的被告。案发前,郭某某是北京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系学生。
2004年8月29日下午,一家酒店的服务员收拾房间时发现段姓女生遗体,后警方将嫌疑人郭某某控制。段姓女生是郭某某的女朋友,其生前同学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段的男友脾气暴躁,两人因感情问题多次吵架,女生还被打过。
郭某某2005年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时表示,事发当日,两人在宾馆内发生争吵。随后,自己将段姓女生杀害。案发后,段母接受了郭家40万元的赔偿,并恳请法官对其从轻处理。郭某某所在学校也开具了其在校表现证明,恳请法官从轻处理。
关于事发地点为何是宾馆内,郭某某当时的辩护律师钱烈阳向《财经》记者回忆称,女生向郭某某提出了分手,不过,他们决定“最后过一个晚上”。在宾馆内,郭某某很冲动,发生了“激情杀人”。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郭某某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他作案后能主动投案自首,积极赔偿,认罪悔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2005年2月24日,郭某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5年2月,北京青年报曾刊发一篇题为《大学生杀女友判无期老父亲谢法官三鞠躬》的新闻报道。报道称,宣判前,郭某某的父母早早来到法庭。憔悴的母亲哭成了泪人。听完判决后,郭某某面无表情。他的父亲却毕恭毕敬地给审判长鞠了三个躬,感谢法庭给儿子一个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