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25日,在郭文思刚在牢里蹲了2年4个月后,北京高院裁定,把他的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9年。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改为剥夺九年。
2008年9月20日,北京市一中院,又给他减刑了10个月。
2009年11月20日,第三次减刑,北京市一中院裁定减刑10个月。
2011年1月20日,减刑11个月。
2012年3月20日,减刑11个月。
2013年4月26日,减刑11个月。
2014年7月17日,减刑1年。
2015年10月29日,减刑一年。
2018年10月22日,减刑6个月。
……至于减刑理由,基本都是郭文思在服刑改造期间,认真服法,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云云。
就这样,他一共获得了9次减刑,直到2019年7月24日,郭文思出狱,他一共减刑了6年11个月。
从到派出所投案自首那天到刑满释放,他只蹲了不到15年。
这样高频大幅的减刑,让人惊掉下巴。
纵观全国,恐怕只有闻名遐迩的孙小果案堪与之相比。
1998年就被判处死刑的昆明“黑老大”孙小果,在其父母的运作下,多次违规减刑,只服刑13年就逍遥法外。
直到再次犯事,才引起举国震怒。
最终伏法。
整个司法系统,被暴露出为孙小果逍遥法外提供帮助的多位高官,最终也锒铛入狱。
经济观察报首席记者李微敖对郭文思一案写道:多位从事刑事司法工作的资深友人——包括警察、检察官、律师,以及纪委监察系统的干部,大家几乎一致的反映是“不正常”、“很不正常”。
另一位资深的法律工作者评价:看得出,从郭文思被判处无期徒刑,进入监狱服刑开始,每一个环节都有人在为他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