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篇文章里,他清楚地知道,因为有美国恋童癖去重灾区柬埔寨买春,美国警方联手柬埔寨,抓了很多来自美国的恋童癖。重挫了当地的儿童色情犯罪。
这就是我要说,国内基层民警,大概率搞不过他的重要原因。
他在2013年的学术文章里,就把儿童性侵中美的法律差异,和中国的法律漏洞,研究得透透的。
他绝对不敢在美国干同样的事。
在美国,哪怕是持有儿童色情照片,甚至浏览儿童色情网站,都是重罪。
所以,以他在美国也混得挺不错的履历,他要毅然决然地回到中国来发展,是中国能够给他更好更赚钱的机会吗?也未必,也许,因为只有在中国,他才能合理合法合情地和一个14岁的小女孩发生性关系。
那时候,嫖宿幼女罪还没有被废除。
那时候,所有有志于保护儿童的人,都还在奔走呼吁,要把这个邪恶的肮脏的法条从我们的刑法中拿掉。(该罪名后来在2016年废除,和幼女发生性行为就是强奸罪论处,没有后门,没有例外了。)
令人惊诧的是,从美国归来的鲍毓明竟然也是呼吁此事的法律人之一。
而他随后就从茫茫人海里物色了年仅14岁的李星星,圈养起来。
这两个细节的对比,让我毛骨悚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