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阵,我正在面临凤雅案的缠讼。一个新闻媒体中的人渣+一个意图出名炒作的律师,和喜欢追热点的媒体,足足围殴了我两年。
在没有确凿证据的前提下,我无法发声。
发声也是必死无疑,某些居心叵测的人会马上把仇恨值转到李星星身上,为了打击我,而去践踏李星星,非要证伪李星星的陈述,最终这样合谋的力量甚至会让这个案子彻底板上钉钉。
而微博上为其他被性侵的妹子发声的博主,有的遇到诉讼,有的被警方传唤,我则付出了沉重的声誉代价,所以,每一次和稀泥的判决,可能都是更多受害人绝望的砝码。
现在,李星星自己不屈不挠地突破层层重围,她又找到了新的证据,且唤起了公众的关注。
我们已知了几个基本的事实。
一个海归精英,精通律法,精通儿童性侵案的每一个要件,
他深知自己所作所为,在美国是重罪。
然后,他也深知,在中国他有很大空间打擦边球。
于是,他在中国做了如果在美国足够他下地狱的事(我不开玩笑,美国恋童癖入狱后的下场就是地狱)。
他用了某种手段,从一个家庭里,带走了刚满14岁的女孩。
他将她圈养在某个公寓里。他没有让她去上学。他禁止她有正常的社交。
他和她(年仅14岁的女孩)发生了性关系,并不顾她的痛苦,施加了很多种复杂的性虐待行为。
无论是精神层面还是身体层面,他都残酷地奴役/虐待/操控了她。
这在美国是重罪中的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