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几年,有专家建议用快捷司法程序的方式,把民间送养也纳入到法律规范中。规范和监督,或许能替不少被收养的孩子规避很大一部分风险。可对儿童保护,这够吗?
恋童癖不会写在脸上。就如鲍某某,他有光鲜的头衔,上市公司前高管、教育部认证高层次海外留学人才、国家外国专家局认证外国专家、高校兼职研究员。谁想得到,他的电脑、电视里,会存着儿童色情片?小时候,妈妈经常教导我们,在没有父母的陪同下绝对不能在外留宿,哪怕对方是亲戚。而几十年后的今天,我们的性教育水平、儿童保护意识,真的足够进步了吗?
公益机构“女童保护”2018年的一个调查中,仅有37.35%的受访家长会在日常生活中对孩子进行防性侵安全教育,近五成的家长,甚至不知道该怎么教育。这是个警示的信号:即便没摊上愚昧的父母、特殊的家庭,许多孩子依旧得不到充分保护。
不少致力于防性侵教育、救助受害儿童的公益组织、民间机构已经成长起来,做了许多实在又有益的工作。民政等政府部门也在履行保护职责。我相信多数警察都不会怠慢乃至失联,他们也愿意保护受伤的孩子。
但儿童保护这张网,总有疏漏。比如小芳,警方没找到构成犯罪的证据,她就被放逐回了噩梦的深渊。可这种“父女”关系本身不就令人生疑吗?不需要干预吗?似乎没有警察去深究,可以做这件事的其他机构,又全然不掌握情况,干预更无从启动。如果小芳了解更多救济途径,结果会不会不一样?关于儿童保护,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再多也不为过,干预工具再丰富也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