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就是这样一个货色,却在1995年“成长”为绛县法院副院长。
就在他凶残地欺压百姓之际,山西省某报竟然把姚评为当年“十大新闻人物”。
之后,姚又当选为“优秀人民法官”,有关部门还发出了“向姚晓红学习”的口号…… 1998年底,若不是姚的恶行引起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在新华社山西分社记者的一份反映姚晓红素质低下、违法乱纪的《内参》上做出批示,要求山西省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三盲院长”没准还依然没事。
一个法院副院长竟然是“三盲”人员,姚晓红让法律蒙羞。
此事成为当年最轰动的全国性新闻之一,直至今日,依然被法律界人士提起。
从1998到2018,20年过去了,“三盲院长”姚晓红虽然已经成为过去,可在运城和山西法院系统又出了个“黑社会大哥院长”郝万吉! 从法院判决来看,郝万吉从2004年起便踏上了涉黑之路,却在临猗县法院步步高升,担任权力极大的执行局局长多年,2015年起又荣升法院副院长。
他为何一边在进行违法犯罪行为,一边在屡屡升迁,这么长时间一直安然无恙?郝万吉的11项罪名中,有一项是“行贿罪”,还有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他到底是向何人行贿?他受贿滥用职权涉及的案件,究竟是否得到了再审重审? 人民法院不仅需要司法的权威性,更需要司法的公信力。
“黑社会大哥院长”郝万吉虽然被判刑了,但背后的追问不该结束。